【獎學金】113-1學期 校內獎助學金明細
向系辦申辦的獎助學金如下表,自公告日起至113.09.27(五)前,請將申請資料及附件,交至系辦湯姊。
其餘獎助學金申辦方式,詳見課指組 113-1學期校內獎助學金明細-公告
項次 |
獎學金種類 |
申請對象/資格 |
繳交資料 |
補充說明 |
辦法來源 |
5 |
清寒助學金 |
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
1.申請書 |
1.獲獎者每學期須至就讀系所義務工讀回饋40小時,請向系辦洽詢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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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住民清寒助學金 |
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
1.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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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國立聯合大學獎勵碩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學金 |
本校畢業生,原畢業總名次為班級排名前30%以內者;或碩士入學考試(不含推甄入學)正取順位前20%者。 |
1.申請書,主任需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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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研究生獎學金 |
1.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 |
1.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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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研究生獎學金 |
1.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1.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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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紀念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助學金 |
1.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清寒之在學學生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3.操行成績平均達 80 分以上者。 備妥文件向各學院申辦 $每名每年4萬元$ |
1.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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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竹正國老師紀念獎學金 |
1.家境清寒且品學兼優者; |
1.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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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生活助學金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2.低收入戶學生或中低收入戶學生或已申請核可為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學生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60 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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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 |
獲獎者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 8 個小時為上限 |
※受領以上獎助學金者,不得兼領校內其他清寒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