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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3-2學期校內外獎助學金、徐勝豐老師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25-02-13

【學期成績單請以註冊組出具之正本為準,請勿提供自行下載版本】

一、徐勝豐老師獎助學金

申請截止日:114/4/16(三)

申請對象/資格

繳交資料

補充說明/表單下載處

辦法來源

1.本系學士班、碩士班學生
2.申請日之前二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需含班排名),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但本系可視學生實際狀況綜合裁量學業成績規定。
3.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辦法規定的條件之一
*名額:最多5*
$獎助金額:每名2萬元$

1.申請書
2.前二學期成績單 (大一學生提供前一學期成績單)
3.申請人之金融帳戶影本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5.系上老師推薦信
6.
經濟弱勢或需扶助相關證明

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

徐勝豐老師獎助學金申請表(odt)

徐勝豐老師獎助學金申請表(pdf)

 

徐勝豐老師獎助學金辦法

二、校內、外獎助學金

向系辦申辦的獎助學金於學期開學三周內(114/03/07前),請將申請資料及附件,交至系辦。

其餘獎助學金申辦方式,詳見學務處課指組 113-2學期校內獎助學金明細-公告

項次

獎學金種類

申請對象/資格

繳交資料

補充說明/表單下載處

辦法來源

6

清寒助學金

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2.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家境清寒者 (低收入戶者不得申請)
*本系補助4名*
$每學期每名2萬$

1.申請書
2.學期成績單 (新生第1學期免附)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清寒相關證明

**向系辦申辦**

*獲獎者每學期須至就讀系所義務工讀回饋40小時,請向系辦洽詢細節。

國立聯合大學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國立聯合大學獎助學金辦法

7

原住民清寒助學金

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2.操行成績80分以上
新生第1學期不受以上兩點限制
3.家境清寒者 (低收入戶者不得申請)
$每學期5千$

1.申請書
2.學期成績單 (新生第1學期免附)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清寒相關證明

**向系辦申辦**

國立聯合大學原住民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國立聯合大學獎助學金辦法

9

國立聯合大學獎勵碩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學金(續領)

1.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全班排名前20%(經所屬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准之修習科目至少8 學分,且不含大學部學分)。 
2.班級在學人數若未達5人者,以全班排名第一名,且學業平均達90分以上(去小數點取整數) 。 
3.入學當學期開學前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其獎勵資格,並由復學當學期開始計算其獎勵資格。 

1.申請書
2.已完成註冊之證明(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 
4.無記過懲處證明【請至校務系統列印「學生歷年獎懲操行紀錄表」】

**向系辦申辦**

*核予獎勵者,若有入學當學期未完成註冊、入學後有休學、退學之情形或有記過懲處紀錄者,該學期自動喪失獎勵資格,概不予恢復。

續領-碩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表

國立聯合大學獎勵碩博士班新生入學辦法

11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助學金

日間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不含延修生、研究生) 
1.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在學生。 
2.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平均60 分以上。 
3.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每學期辦理乙次。
$每名補助5仟 元$  

1.申請表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學生歷年獎懲操行紀錄表

申請表-113-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辦法

 

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

1.具本國籍之學士班在學學生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或已核可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者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60 分以上

*名額:1名*
$每月8仟元,補助6個月(3-5月、10-12月)$

1.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
2.最近一學年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核可通過之表單(請同學由【校務資訊系統學生入口】進入後,點選【學雜費管理系統】→『弱勢助學結果查詢』 →截圖並影印繳交資料)
3.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前一學期成績單。
上述第2、3點擇一繳交。

**向系辦申辦**

獲獎者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 8 個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 小時

服務學習時數與生活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

國立聯合大學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

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

※受領以上獎助學金者,不得兼領校內其他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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