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3-2學期校內外獎助學金、徐勝豐老師獎助學金
【學期成績單請以註冊組出具之正本為準,請勿提供自行下載版本】
一、徐勝豐老師獎助學金
申請截止日:114/4/16(三)
申請對象/資格 |
繳交資料 |
補充說明/表單下載處 |
辦法來源 |
1.本系學士班、碩士班學生 |
1.申請書 |
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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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內、外獎助學金
向系辦申辦的獎助學金於學期開學三周內(114/03/07前),請將申請資料及附件,交至系辦。
其餘獎助學金申辦方式,詳見學務處課指組 113-2學期校內獎助學金明細-公告
項次 |
獎學金種類 |
申請對象/資格 |
繳交資料 |
補充說明/表單下載處 |
辦法來源 |
6 |
清寒助學金 |
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
1.申請書 **向系辦申辦** |
*獲獎者每學期須至就讀系所義務工讀回饋40小時,請向系辦洽詢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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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住民清寒助學金 |
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
1.申請書 **向系辦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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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國立聯合大學獎勵碩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學金(續領) |
1.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全班排名前20%(經所屬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准之修習科目至少8 學分,且不含大學部學分)。 |
1.申請書 **向系辦申辦** |
*核予獎勵者,若有入學當學期未完成註冊、入學後有休學、退學之情形或有記過懲處紀錄者,該學期自動喪失獎勵資格,概不予恢復。 | |
11 |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助學金 |
日間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不含延修生、研究生) 每學期辦理乙次。 |
1.申請表 |
申請表-113-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 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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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 |
1.具本國籍之學士班在學學生 *名額:1名* |
1.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 **向系辦申辦** |
獲獎者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 8 個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 小時 服務學習時數與生活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 |
※受領以上獎助學金者,不得兼領校內其他清寒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