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及就學貸款相關事項
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
申請日期:113年12月2日至114年2月21日
◎符合各類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於1月15日前完成(紙本送件)。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孫)子女於取得新(114)年度證明後再申請。
◎請辦完減免後再繳交剩餘的費用或辦理就學貸款。
本校首頁→學生身分→校務資訊系統學生入口→點選學雜費管理系統→就學減免申請(12/01開放) →列印申請表,親自簽名並檢附證明文件,送至八甲課指組或郵寄36063苗栗市南勢里聯大二號 課外活動指導組 張小姐收。
※同時申請就學減免及就學貸款的學生請務必先辦理減免,下載減免後之學雜費繳費單再辦理就學貸款(已減免之金額不能申請貸款)。
就學貸款
※本學期台灣銀行「線上申貸」名單,由本組預先上傳【113-1就學貸款-學士班合格名單】至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上傳後同學仍須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就學貸款申請登錄,並於台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後繳回相關資料才算完成對保手續。
【研究生】辦理線上對保,請先確認學分數後,至出納更改繳費單,並送至八甲課指組上傳對保金額,隔日於台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後繳回相關資料才算完成對保手續。
※首辦、轉學生、延修生、進修學士不適用
※台銀線上對保名單不等於學校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就學貸款有貸生活費者請開學五天內繳交,以便辦理墊付事宜。
◎預借書籍費流程及文件準備(不含新生、延修生、研究生):請於開學三天內(2/19)持已完成簽名、蓋章之”預借就學貸款書籍費申請書”、”金融帳戶影本”至各系辦公室辦理。
詳細作業時間及必繳資料、注意事項等內容請詳閱 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之公告(https://stua04.nuu.edu.tw/p/406-1036-65934,r229.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