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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12學年第2學期 碩士班提口試申請說明

適用對象:本系符合畢業條件之碩士生
流程說明:
1.符合畢業條件者(含學分、畢業條件說明)
  (1)請下載附件"系口試資格審核表"(依表單"勾選(自審)"+提出佐證資料),
  (2)連同"學位考試申請書"送至系辦公室辦理。
      (若不於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者,可延後繳交申請書)

第1次申請送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3/27(三)截止
第2次申請送件截止日,113/5/1(三)~113/05/31(五)

2.口試資格通過者(經系辦發信通知)
  (1)待系辦通知後,請提出考試委員聘請名冊,填妥後,於口試日期前15天送至系辦公室進行作業(行政流程約15天),校長核章後才可以舉行口試。
      *除名冊外,還需提供口試日期、時間、論文中英文題目、考生英文姓名給系辦,請見系辦群組通知內容。
  (2)校長核章後,系辦將通知考生領取考委聘函。
【碩、博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書 註冊組收件截止日113年06月28日(五)】
【碩、博士生學位考試繳交成績 註冊組收件截止日113年7月31日(三)】

3.學位考試成績送出後,審定書請跟指導教授索取。

4.離校手續單(請至註冊組下載)
   系器材室:審核是否借用系上物品未歸還。
   系辦:需繳交論文平裝本+光碟(內含論文PDF檔)。

註冊組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公告資訊

111學年修訂的口試資格審核表,不適用113學年度後入學的碩班生。
(法源依據112.06.07系務會議通過修訂"國立聯合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定")

113年修訂的口試資格審核表,113學年後入學生僅能使用此版。
(法源依據112.12.27系務會議通過修訂"國立聯合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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