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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14學年第1學期 碩士班提口試申請說明(12/31截止)

發佈日期 : 2025-09-08

適用對象:本系符合畢業條件之碩士生
流程說明:
1.符合畢業條件者(含學分、畢業條件說明)
  (1)112學年以前入學生請下載附件「系口試資格審核表」(依表單「勾選(自審)」+提出佐證資料),

  (2)113學年以後入學生請使用學生O365帳號登入後線上填寫【碩士班研究生口試資格審核表

      (自動化流程:填寫線上表單>>自動產生口試資格審核表並寄送至填寫者O365信箱>>收到口試資格審核表印出

       >>申請人及指導教授簽署>>口試資格審核表連同檢附之佐證文件送繳系辦公室)

  (3)連同「學位考試申請書」送至系辦公室辦理。(若不於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者,可延後繳交申請書)

第1次申請送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09/26(五)截止
第2次申請送件截止日,113/11/03(一)~113/11/28(五)

2.口試資格通過者(經系辦發信通知)
  (1)待系辦通知後,請提出考試委員聘請名冊,填妥後,於口試日期前15天送至系辦公室進行作業(行政流程約15天),校長核章後才可以舉行口試。
      *除名冊外,還需提供口試日期、時間、論文中英文題目、考生英文姓名給系辦,請見系辦群組通知內容。
  (2)校長核章後,系辦將通知考生領取考委聘函。
【碩、博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書 註冊組收件截止日114年12月31日(三)】
【碩、博士生學位考試繳交成績 註冊組收件截止日115年1月30日(五)】

3.學位考試成績送出後,審定書請跟指導教授索取。

4.離校手續單(請至註冊組下載)
   系器材室:審核是否借用系上物品未歸還。
   系辦:需繳交論文平裝本+光碟(內含論文PDF檔)。

註冊組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位考試​​​​​公告資訊

111學年修訂的口試資格審核表,適用112學年度以前入學的碩班生。
(法源依據112.06.07系務會議通過修訂"國立聯合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定")

113年修訂的口試資格審核表,113學年後入學生僅能使用此版。
(法源依據112.12.27系務會議通過修訂"國立聯合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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