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重要公告】115學年度微積分、普物實驗課程調整說明

發佈日期 : 2026-05-21

一、微積分(一)(二)學分數調整

115學年度入學生之微積分(一)(二)學分調整為3學分。

重修/補修學生之學分不足配套課程:

1.本系選修-數學相關課程。

2.電資學院院選修-數學相關課程

3.電資/理工/管理學院其他系選修-數學相關課程

以上可認抵科目由系主任審核。

(經114-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15.06.10)

非暑修之「微積分(一)」重補修選課,僅能在『開學加退選階段』加選。

 

二、普通物理實驗(一)(二)、普通物理實驗之課程類型調整

115學年度入學生之(甲乙丙班)普通物理實驗(一)(二)、(丁班)普通物理實驗課程型態調整為主系選修。

重修/補修學生之學分不足配套課程:抵免課程之優先序位

1.電資學院或理工學院學系「普通物理實驗(一)或(二)」抵「普通物理實驗(一)或(二)」(科目名稱要一致性)

2.光電系「光學實驗(一)或(二)」抵「普通物理實驗(二) 」

3.系選修「電子電路設計模擬與實習」或「單晶片電腦系統應用與實習」抵「普通物理實驗(二) 」

(經系務會議/系課程會議通過)

 

以上課程之抵免程序:補修課程取得學分後,於畢業前至註冊組下載「修改課程型態申請表」,填寫完成後連同成績單(學生系統印出的),一併送至系辦公室。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至系辦公室詢問,或電洽系辦行政助理湯小姐 (037-382501)或email:kung_ling@nuu.edu.tw。